商务部发放4张原油经营牌照

【2007.11.23 07:0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薛黎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22日发布了商务部2007年第94号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赋予了4家企业原油经营资格,3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3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分别是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天津公司、嘉兴市新世纪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盐池县隆鑫源经贸有限公司,4家原油经营企业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原油销售分公司。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12月11日,中国开放了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无论所有制形式、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都可申请成品油和原油的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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