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和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案发布
【2007.03.31 09:03】 来源:和讯网
和讯网3月30日电 证监会30日晚间发布《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两个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施行。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对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控股股东净资产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等事关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以下五大新亮点:
1. 经营范围拓宽
《办法》就将原来的“期货经纪公司”改为“期货公司”,同时注明办法中“期货经纪公司”全部改为“期货公司”。
2.设置高门槛
《办法》也对期货公司从事新业务设立了进入门槛,其中规定: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二)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第7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在目前国内的180家期货公司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具备高管资格的人员少于3人,有的公司甚至至今没有具备高管资格的人员;平均注册资本则仅为3000多万元,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不到10家。
3. 规定独立董事制度
《办法》规定:具有在实行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一人期货公司等应当设独立董事。
4. 设专职首席风险官
《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专职首席风险官,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期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一人兼任。
5. 金融期货业务有明确规定
在《办法》中,还特别对备受市场关注的金融期货的业务申请资格进行了规定: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则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接受可流通的国债等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文中规定,期货交易中对会员或者客户实行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另外,期货交易所可以对涉嫌违反交易规则的会员或者客户采取限制入金、限制出金、限制开仓、提高保证金标准、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临时处置措施。
和讯独家:
神华期货汪正:金融期货许可证严格仍严格
北京中期许丹良:设立首席风险官至关重要
经易期货钟金传:两办法对期货业影响深远
银建期货田宏鹏:期货行业面临一场大洗牌
法规全文: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媒体报道:
期货业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期交所、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证监会着手为期指5月份推出铺路?
《期货法》进入立法阶段
尚福林表示健全期货市场多方协作监管体制
政策松动 期货公司谋金融创新“有奔头”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对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控股股东净资产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等事关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以下五大新亮点:
1. 经营范围拓宽
《办法》就将原来的“期货经纪公司”改为“期货公司”,同时注明办法中“期货经纪公司”全部改为“期货公司”。
2.设置高门槛
《办法》也对期货公司从事新业务设立了进入门槛,其中规定: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二)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第7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在目前国内的180家期货公司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具备高管资格的人员少于3人,有的公司甚至至今没有具备高管资格的人员;平均注册资本则仅为3000多万元,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不到10家。
3. 规定独立董事制度
《办法》规定:具有在实行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一人期货公司等应当设独立董事。
4. 设专职首席风险官
《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专职首席风险官,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期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一人兼任。
5. 金融期货业务有明确规定
在《办法》中,还特别对备受市场关注的金融期货的业务申请资格进行了规定: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则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接受可流通的国债等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文中规定,期货交易中对会员或者客户实行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另外,期货交易所可以对涉嫌违反交易规则的会员或者客户采取限制入金、限制出金、限制开仓、提高保证金标准、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临时处置措施。
和讯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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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期许丹良:设立首席风险官至关重要
经易期货钟金传:两办法对期货业影响深远
银建期货田宏鹏:期货行业面临一场大洗牌
法规全文: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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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着手为期指5月份推出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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